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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企业参保职工 可申报技能提升补贴

发稿时间:2017-08-28 08:49:2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中国青年网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杜江茜)

  8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从9月1日起,成都市企业参保职工可以申报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成都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三是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新型学徒、技师、高级技师、专业技术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

  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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