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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 妻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发稿时间:2017-08-28 06:54:30 来源: 山西晚报 中国青年网

  遭遇家庭暴力,一定不能忍气吞声。

  女子韩,与丈夫刘结婚多年。两人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结婚后,刘动辄对妻子大打出手。刚开始,韩对丈夫的殴打忍气吞声。后来,刘甚至恐吓韩的家人。

  8月,韩提起诉讼,要求与刘离婚,同时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法院及时依法予以受理。在申请书中,韩称,婚后她时常被刘无故殴打,并且刘时常威胁、恐吓她及家人。韩认为,刘严重影响了她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生活。韩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经审查,法院认为韩确实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刘对申请人韩实施家庭暴力,并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同时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同时,民事裁定书还被送达至刘住所地派出所及其工作单位。

  如被申请人刘违反禁令,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记者 郭卫艳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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