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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兰彬捍卫华工利益

发稿时间:2017-08-28 04:14:37 来源: 北京日报 中国青年网

  陈兰彬(1816~1895),生于嘉庆年间,成长于道光年间,咸丰年间踏入官场,同治年间出使美国,光绪年间创外交辉煌,共经历了5代皇帝,这在历史上算是少见的。

  同治九年(1870年),在曾国藩的推荐下,陈兰彬以太常寺正卿衔被任命为留美学生委员,会同副委员容闳制定了《挑选幼童前赴泰西肄业章程》十二条。同治十一年(1872年)开始陆续选派幼童4批共120人赴美学习,是年八月十一日,任陈兰彬为监督、容闳为副监督,率领第一批学童30人赴美留学,这是近代中国第一批留美学生。

  在美期间,陈兰彬被委古巴专使,往古巴调查了解古巴华侨受奴役、迫害、买卖、鞭笞、生活无着等情况,收集到大量文字材料和1176份证词,并收到由1665人签名的85份诉状,表明80%的华工是被绑拐或诱骗来的,并证实了虐待华工属实,向清政府提出详细调查报告。次年与古巴殖民者西班牙当局交涉谈判,结果签订了改善华工待遇的《古巴华工条款》,为华工争得了不少合法权益。光绪四年(1878年),清廷任命陈兰彬为驻美国、西班牙、秘鲁三国公使。在任期间,继续深入了解侨工情况,关怀侨胞工作生活,多次向侨居国交涉、抗议,以保证华侨利益,深受华侨爱戴。

  (纪文)

  1878年,首任驻美公使陈兰彬在华盛顿白宫蓝厅递交国书。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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