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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刑

发稿时间:2017-08-27 05:05:35 来源: 大连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王军忠 记者石朕)日前,市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7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冷传义、刘金香、冯仁中、娄志钢、姜平、张玉兰、陈军帅等7人,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被依法判处七个月到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介绍,自2016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为实现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始终将严惩拒执犯罪作为解决执行难的一把“利剑”,全力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市法院联合市公安、检察机关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形成了共同打击拒执犯罪的合力。大连市“两办”为此也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合力打击拒执犯罪大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机制支撑。截至今年6月,大连市两级法院已判决拒执犯罪11案13人,形成了重拳出击治“老赖”的凌厉攻势,强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被执行人抗拒、逃避执行现象多发,“执行难”问题突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刑事追责程序,对于增强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实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今后全市两级法院将进一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和大连市“两办”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大连市“三机关”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三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对拒执犯罪案件“快移、快侦、快捕、快诉、快审、快判”的长效工作机制,重拳打击拒执犯罪,以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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