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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送礼收购"野味",被起诉了

发稿时间:2017-08-26 08:05:28 来源: 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你为了送礼收购野生动物,已涉嫌犯罪。”四川省崇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说。近日,在该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中,陈某为了送礼收购“野味”,结果触犯了法律。

  陈某是一个包工头,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由于马上就要当爸爸了,陈某想多挣点钱,他琢磨着给工地主管送份“大礼”以便揽到更多的活。于是,陈某通过朋友联系到了身在雅安市专门卖“野味”的文师(化名),双方联系好买卖“野味”事宜。

  2016年7月18日,陈某和朋友任某一起开车来到雅安市荥经县找到文师,并购买了一只熊掌和一块“岩牛”肉,随后两人返回崇州市,谁知刚到工地主管所住小区门口,即被巡逻民警挡获。

  2016年7月18日晚,执勤民警在陈某二人驾驶的车辆后备箱内查获了疑似熊掌和不明动物残肢。经初步盘查,两人承认运输的是熊掌和“岩牛”腿。后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熊掌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黑熊,而“岩牛”腿实际上是马腿。陈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目前,该案已经由崇州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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