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 原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中央财政近日下达我省第二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3.64亿元。至此,2017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26.44亿元支持我省“全面改薄”工程建设。目前,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各市、财政直接管理县(市)。
据介绍,中央和省级“全面改薄”专项资金全部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各地学生规模、财力状况、“全面改薄”规划资金需求、工程进展、市县投入等因素测算分配,并对财政困难县、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新增县级现代预算管理制度试点县、东平县等欠发达地区基础补助因素进行上浮。同时,为确保全省按时完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2017年单列5亿元补助资金,对23个尚未通过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的县给予了专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