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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协助执行 一银行被罚100万

发稿时间:2017-08-22 14:41:17 来源: 北京晚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记者安然 通讯员王要勤)经法院多次督促,吉林某银行拒不协助法院扣划案款。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二中院对该银行依法作出罚款100万元的决定。据悉,这是北京市法院首次对协助执行人作出最高额罚款决定。

  北京某投资公司持公证债权文书向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二中院受理了该案。5月3日,执行法官前往吉林某银行对被执行人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存款进行扣划。银行工作人员表示,被执行人在该行有2.6亿元存款,但银行头寸不足,建议法院先采取冻结措施,待银行头寸补足后再进行扣划。经过法官三个小时的耐心解释、说服,银行工作人员出具书面回执表示,头寸不足无法协助,承诺于6月1日前一定履行到位。今年6月,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扣划被执行人第二笔存款2.3亿元,银行同样表示暂无头寸,并出具书面回执,承诺三日内协助划款。截至7月底,该银行仍未将任何案款扣划至法院指定账户。

  二中院经研究认为,该银行经法院多次督促拒不配合法院工作,依法应进行处罚。据此,二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并通报长春银监局等部门,相关部门表示将协助法院督促整改,最终,该银行主动缴纳了罚款,并与申请人协商制定了分期协助法院扣划的方案。J060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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