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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员额制 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发稿时间:2017-08-22 01:31:49 来源: 重庆晚报 中国青年网

▲王剑波正和合议庭成员开庭审理案件

  8月15日,市二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剑波带着合议庭一行前往巫山县法院,在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巡回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司法改革后,实行法官员额制,案件随机分配给员额制法官,但疑难重大案件多指派给院庭长承办。今后,院庭长办案呈常态化。

  因市二中法院辖区幅员面积宽广,且多为山地,为了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的诉累,提供更为便利的司法服务,二审案件多采取就地巡回审判的方式办理。

  案件分配到王剑波后,王剑波庭前仔细审阅案卷,核查诉讼文书送达情况,认真制作阅卷笔录,与合议庭成员商讨案情,制订了详细的庭审计划。

  庭审中,王剑波围绕双方当事人诉争的案件事实,准确概括争议焦点,有序组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保障了诉讼双方的诉讼权利。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张弛有度,体现了良好的庭审组织驾驭能力。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发挥院庭长办案的改革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市二中法院出台了《院庭长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职责的规定(试行)》《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规定了院庭长办案数量和要求,明确了院庭长的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职责。

  据介绍,改革完成一年多来,该院院庭长办案呈常态。2016年全年,市二中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079件,审执结7544件,其中由院庭长独任审理、参加合议庭作为承办法官审理、参加合议庭担任审判长或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结的案件2574件,占全院审执结案件的34.1%。2017年1~7月,市二中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31件,其中由院庭长办理案件1823件。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摄影报道

  员额制

  法官员额制是指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按照案件数量、人口密度、法院设置等因素来固定法官人数,集中行使国家审判权。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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