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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限高令去美容 "美"梦未成领罚款

发稿时间:2017-08-19 08:40:14 来源: 南宁晚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记者 韦薇 通讯员 王林)能花2万多元去做美容,却没钱还拖欠已久的欠款。孙某为了让自己变得更美,无视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花了2万多元去做美容,可“美”梦未成真,反而领到了法院的罚款决定书。8月18日,记者了解到,兴宁区法院依法对孙某罚款2万元,并限其半个月内履行义务。孙某已于16日将罚款及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2016年,孙某向蒙某借款16万元,后因逾期未还款被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孙某应向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但孙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期间,孙某按照传唤的时间到法院汇报了财产情况,孙某表示因其经营失败暂无履行能力。因孙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限制高消费,并告知孙某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法律后果。

  但是,限制高消费令并没有对孙某起到约束作用。爱美心切的孙某在明知有债务未履行的情况下,还一次性花费了2万多元到美容院美容。

  执行法官在对孙某的高消费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后,于8月14日依法决定对孙某罚款2万元,并限孙某在半个月内履行其义务,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拒不履行判决的刑事责任。

  在法律的巨大威慑下,孙某于8月16日将罚款及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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