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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被盗找不回 车主获1200元赔偿

发稿时间:2017-08-16 07:38:09 来源: 沈阳晚报 中国青年网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 王立军 实习生 侯奕冰)8月15日,于洪区三名市民电动车丢失无法找回,却得到了赔偿,金额从1000元至1200元不等。因为,当初这些电动车车主在于洪公安分局办理安装了防盗系统和防盗险。

  于洪区地处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多,电动车普及率相对较高,电动车被盗案件时有发生。电动自行车丢失虽然案值很小,但这类案件却是百姓生活中的大问题。由于此类案件侦破难度较大,找回自行车的概率较小,部分失主干脆选择了不报案。

  于洪公安分局与沈阳百方物地网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在全区12个派出所内设立了登记备案点,建设了电动自行车安防项目,本着“电动车丢了有人找,找不到有人赔”的理念,免费登记备案,有偿安装防盗设备,开创了东北地区将“电动自行车安防系统”运用到对电动自行车科学化管理的先河。

  5月17日,韩先生在于洪派出所登记电动车备案并安装了安防系统。5月30日,他的电动车在铁西区北一路附近丢失,由于超出了报警时限以及基站覆盖范围,韩先生的电动自行车至今没有找到。按照保险规定,韩先生获得了1200元的理赔款。无独有偶,李先生和姜先生也在派出所办理了登记备案并投保了防盗险,车辆丢失因超出报警时限以及基站覆盖范围至今没有找到,因此也获得了保险公司理赔。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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