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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受贿被起诉

发稿时间:2017-08-15 08:21:11 来源: 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讯(通讯员卢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长、桂平市凤凰新区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胡慈光因涉嫌受贿罪一案,日前已由桂平市检察院向桂平市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胡慈光于2011年至2015年任桂平市市政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对桂平市中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承建的市政工程积极协调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安排工程、拨付工程款等工作给予“特殊照顾”,为此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9万元。2010年至2014年期间,胡慈光利用担任桂平市凤凰新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为桂平市金晟房地产有限公司、广西恒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他人财物共计108万元。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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