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教育为主 处罚为辅

发稿时间:2017-08-12 09:07:12 来源: 云南日报 中国青年网

  省会动态

  本报讯(记者 浦美玲) 8月起,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采取“以学促管、学罚结合,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模式,进行全面管理。

  据统计,目前昆明市电动自行车数量已超过200万辆,共享自行车超过10万辆。由于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素质参差不齐、遵章守法自律意识和安全驾驶意识淡漠,加之驾驶人上路无需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的培训,导致闯红灯、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8月开始,对驾驶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具体为:现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置安全教育学习点,要求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接受普法宣传教育学习,内容包括观看警示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接受相关测试等;执勤体验学习,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违法驾驶人可自愿协助交通警察进行协勤“体验”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劝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上述学习教育和体验不超过一个小时,在违法驾驶人完成学习和体验后予以放行,不予处罚。如果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接受上述两种措施,将对其进行5元至50元的处罚。

责任编辑:千帆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