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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心中要有一杆秤

发稿时间:2017-08-11 15:12:52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邻里纠纷要请法“评评理”

  讲述人:邹山中,男,39岁,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副主任。

  感悟:发生邻里纠纷,如果我们心中有法,以法衡量自己有理还是无理,就会知进退,心平气和、有理有节地处理问题。

  关于“守法”的故事,我这两天正好碰上一件。昨天,我接到一个亲戚的电话,告诉我他和邻居之间的矛盾化解了。他的情况,我比较了解。因为宅基地前进或后退几米,他与隔壁邻居闹了七八年矛盾。

  一个月前,双方矛盾激化,各家都来了十几个亲戚,站立于门前,互相叫骂。忽然,一人冲进对方人群,双方撕扯成团。冲突中,双方各有一人倒地。派出所民警赶到,各自散去。

  第二天,前一天倒地的人,都走进医院,要求治伤,前后各自花了5000元。

  两方都强调“对方推倒了自己,要赔偿人身损害”,一方又说“冲突中被扯断项链,现在项链丢了,对方也要赔”,另一方也说,“我的手表丢了,对方要赔我”。在派出所调解期间,双方仍然吵得不可开交。

  一方提出“法庭见”。法院根据诉求,依法审查,依据宅基地权属证书确认了各自宅基地界限,并认为双方在冲突中均未受伤,所丢物品也无证据证明,人身和财产损失均不予保护。最后,两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此后,未再发生矛盾。

  我想,如果不经过法院裁决,如果不通过法律“评评理”,“怕对方讹自己,发生冲突,没病也要瞧病”的防范心理可能还要保持一段时间。这又要多花多少冤枉钱?这样的矛盾还要持续多长时间?

  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有法,遇到事情时以法衡量自己有理还是无理,就会知进退,心平气和、有理有节地处理问题,从而妥善化解矛盾。

  本报记者 马超 整理

  让“熟人好办事”成为历史

  讲述人:陈峻,男,36岁,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政工办副主任。

  感悟:依法治国,就是要让全社会相信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让“熟人好办事”成为历史,让“依法好办事”成为时尚。

  中国,几千年的儒家学说浸润出了一个庞大复杂的人情网,也衍生出了“熟人好办事”的潜规则。

  前不久,有个人托了好几个熟人朋友找到我,为了孩子上学落户口的事情。

  朋友在电话里将事情说了一遍,我听后觉得符合落户政策,刚想和他说,“你让他直接去办不就得了”。朋友却在电话里连着说,“也是熟人找到我了。帮帮忙、帮帮忙!”

  于是,我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随后,我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将情况和所领导说了,所领导爽快地答应了。此后,过了一周左右,我的朋友高兴地给我打电话,连声说“谢谢啊!没想到这么顺利”。

  本以为这件事过去就过去了,可当一次局里开会,我遇到那个所里的领导时,他却向我抱怨起来。

  “上次户口的事情,按程序完全可以正常办理,怎么还要再找到你这里?你再找我,我再问民警,搞得民警莫名其妙。”我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都是熟人唉!”

  是啊!都是熟人,熟人好办事,这句话本身没错。可是,一件本来可以按制度正常办理的事情,大家都去找熟人,那岂不是乱了套?

  依法治国,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让全社会相信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通过法律制定制度,通过制度规范行为,通过行为维护法律的尊严,让“熟人好办事”成为历史,让“依法好办事”成为时尚。

  本报记者 马超 整理

  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

  □点评

  法治社会并非完全没有矛盾纠纷的社会,而是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就像故事中所说的邻里纠纷,如果我们每个人心中有法,有事搬出法律来衡量,尤其是发生纠纷时就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那么矛盾就不会越积越深,越来越激烈。

  伴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崛起,公众维权意识、法治意识大幅提升,但仍有人一方面抱怨别人不守法,另一方面自己却坦然违法;一方面渴望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利益,另一方面却想办法钻法律漏洞。

  与此同时,中国社会被人形象地称为“关系”社会。人们在遇到纠纷和困难时首先想到的不是法律,而是转向求助于人情关系或权力依靠等非正常救济途径。这样的思想观念无疑会对守法精神起到弱化的作用,一点点蚕食公众的守法心理。

  学法、用法、守法、靠法,应当成为法治社会中公民的基本素质。做到这些,我们的邻里关系才能更加和睦,生活才能更加舒心,社会也才能更加和谐。

  陈晓英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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