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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的安徽足音

发稿时间:2017-08-11 15:01:07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记者李光明

  从35年前第一部安徽省地方性法规呱呱坠地,到今年11月20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安徽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已有259件;

  从红头文件随意赋权,到简政放权自我限权,再到权力清单上省级政府权力由5405项精简至1712项,步入省级政府权力事项全国最少之列;

  从请来学法到我要学法,再到我要用法、我会用法,法治正深入人心;

  从办事习惯托关系、找门路,到“一条龙”服务窗口设到群众家门口,为民、利民、惠民、安民的法治建设正成为人民群众享受改革成果的便捷方式;

  ……

  这些,都是法治安徽建设进程的见证,也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缩影。

  回溯安徽法治建设历程,早在1993年安徽省就开展了依法治省工作,并于1996年开始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从2008年提出建设“法治安徽”至今,安徽法治建设逐渐步入快车道,立法进程加快,依法行政得到大力推进,法治安徽建设迈入新阶段。

  “我们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14年10月30日,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在蒙城县韩寨村驻村蹲点时与村民促膝谈心的一席话,是安徽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好诠释。

  立法是法治的基础,安徽特色的地方立法始终结合本区域实际,与时代同行、与民意呼应,全力为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护航

  修订后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即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这部条例的修订始于2012年12月,历经三审,直至今年7月17日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这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修订地方法规用时最长的一次。

  安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马亚杰说,与以往二审条例草案审议意见较为集中、统一的情形不同,《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提请二审时意见分散。修订后的《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在充分吸纳审议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细化防治目标、硬化防治措施、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监督手段和法律责任等,使原本的“小修小补”变成了“大手术”。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而在立法过程中广集民意,在法规中体现民意,才能实现良法善治的立法根本。”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吴斌说,安徽省人大从多方面改进立法工作,多管齐下汇聚民意,立法之门越开越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理念深植人心。

  安徽省人大不断完善民主开放包容的立法工作机制,公民参与立法成为常态。本届人大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确定的86件立法项目中,公民和代表提出的有25件,占29.1%。

  本届安徽省人大提出“创新人大、活力人大、作为人大”建设,通过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等方方方面面制度创新彰显人大的权威。《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办法》是全国省级层面第一个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也是全国首部规范专题询问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的细化和延伸,创新了人大监督工作机制,有利于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如今,“一府两院”负责人到会接受询问已经成为常态,此举在市、县人大也得到复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号角,法治建设必将成为新常态。“地方立法要着眼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引领作用,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整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为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确保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改有所进、改有所成。”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宝顺强调。

  法治政府建设放在首位,通过简政放权自我限权,安徽省级政府权力事项居全国最少之列,一道防止权力寻租的“防火墙”已经形成

  “法治政府建设放首位很有必要。”这句话是张宝顺和省长王学军在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媒体开放日活动上,接受记者有关法治建设提问时的回答。

  在今年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王学军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优化政府立法工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加快建成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

  行动说明一切。

  近10年来,安徽省先后进行了三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加大了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合理划分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职能和权限,建立了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推进行政层级改革试点,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61个县(区)开展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先后下放和减少管理层级权限287项。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在全省确定150个试点镇,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和执法权,赋予试点镇建设管理权。

  10年来,安徽省共开展12批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取消和调整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789项。今年1月,安徽省政府又一次精简调整64项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

  “公布权力清单后,我省目前省级政府权力事项在全国属最少之列。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同步建立,属全国首创。”10月31日,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编办主任罗昌平说,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使行政审批更加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

  目前,安徽省半数以上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将于今年底之前向社会公布,明年省市县三级都将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就是按职权法定原则界定行政权力,彰显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责的坚定决心。”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杰说,权力清单列出责任事项和廉政风险点,就是要为权力建立一道防止腐败的“防火墙”。

  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安徽省规定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实行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公开办理主体、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依据、标准及监督渠道等信息,办理过程和结果实时公开。

  针对俗称“红头文件”的规范性文件,安徽省最早在全国实行合法性审查,并建立“红头文件”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今年11月11日,经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审定,省编办正式批复同意安徽省政府法制办增设合法性审查处,专门承担省政府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市级政府和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职责。

  变“软任务”为“硬指标”,法治建设纳入省市县三级政府目标管理,学法用法联动执法司法擦亮法治底色

  2014年6月,“江淮普法行”活动如期举办。安徽已连续多年开展普法行活动,保持着这个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普法办在全国推广的普法品牌生命力。

  农民普法讲习会、社区免费“法律诊所”、新市民普法之家、法制浇灌工程、万名公民旁听庭审、“一市一品”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安徽省始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相结合,从“一五”普法开始,安徽省就致力于创新,打造出一个又一个普法品牌。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深化,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研究问题先学法,制定政策遵循法,解决问题依照法,已逐渐成为广大领导干部的一种思维模式,‘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正在成为自觉行动。”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说,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就是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真正把法治宣传教育变成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过程。

  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一系列文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纵深推进:2012年,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2013年,安徽省委、省政府“两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安徽建设的意见》的通知;2014年,实行重点普法目录管理,制定《法治安徽建设纲要(2011-2015年)》。

  “安徽已基本建成法治安徽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体系、考评体系、指导体系‘三大体系’,推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发展动力、载体创新、基础保障等全面转型升级。”安徽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说,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带动下,全省各市县已全部将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效能考核,实现了法治宣传教育由“软任务”向“硬指标”的转变。

  法治改变生活。这是广大群众最直接的感受。人们最关注的公平正义正在“阳光执法”“阳光司法”检视下,以最大公约数接近期待。安徽各级政法机关通过扎紧制度篱笆,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体系,大力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法治底色越擦越来亮。

  零距离提供“一条龙”服务管理,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窗口建到百姓家门口,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建设实惠

  朱道全是安徽省芜湖市白马街道新山村居民,他到公共服务中心提交办理户籍分户相关材料后,仅仅3天时间户籍分户就办妥了。他感慨地说,以前办一个分户,需要跑村委会、跑街道、跑派出所,前后忙活1个多月才办完。现在,只需要跑一个点就能办好,既省事又省心。

  朱道全是通过芜湖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为民办事“一站通”办理的业务。这个“一站通”平台,将政府各职能部门所有与居民相关的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办理事项整合到平台上,实行“多点受理,受办分离,综合接件,后台审批,一站办结,电子监察,全城通办,全年无休”。

  “群众进一个门、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结审批、服务事项,享受到真正的面对面、键对键的‘一站式’服务。”芜湖市委书记高登榜说,芜湖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就是围绕公民生命周期服务管理主线,把公民由生到逝各阶段的服务需求,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能相对应,形成居民生活全方位服务体系、生命周期终身服务体系和社会治理全程服务体系三大体系,通过信息共享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系统,为群众提供便捷、精细化的服务管理。

  目前,芜湖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已在安徽省推广,并将于2016年底实现全覆盖。

  民生为先,建设为民、惠民、利民、安民的法治安徽是安徽法治建设的重要主题。今年,安徽省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中,把推进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建设作为夯实基层基础、深化平安安徽建设的重要载体,围绕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大力整合各类为民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以“两个中心”和“两个工作站”为架构,以“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为方向,实行全过程服务和全过程代理,统一协调处理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安徽省各级法院基本建成标准统一、制度完善、服务规范的诉讼服务中心,让群众可以“一站式”完成除开庭以外几乎所有诉讼事务;安徽省检察机关则组织开展了“百场讲座进乡村”涉农资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覆盖全省1253个乡镇15610个村;在试点基础上,11月19日,安徽省公安厅在宿州召开现场会,在农村地区全面推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制度;安徽省司法厅今年启动了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程,计划用3年时间,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所有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

  安徽政法机关的惠民、利民、安民举措,与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开展的“法制惠民”工程,形成相互补充的服务民生法治惠民体系,构成了法治惠民全景图,正让人民群众享受着实实在在的法治建设实惠。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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