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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认证企业可享受双方海关通关便利

发稿时间:2017-08-11 05:18:11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北京8月10日讯 记者蔡岩红“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联合说明会”今天在京举行。中国-瑞士海关AEO互认是中国海关实施AEO制度以来签署的首个政府间AEO互认协定,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获认证企业可同时享受到双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

  AEO指“经认证的经营者”。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海关对信用状况、守法程度和安全管理良好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优惠通关便利。两国海关实现AEO互认后,本国企业出口货物到AEO互认的国家时,可同时享受到本国海关和对方海关提供的进出口通关便利,从而显著降低高信用企业的通关及物流成本,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并显著提升国际供应链安全便利化水平。

  AEO互认实施后,中瑞双方海关将同时给予两国AEO企业5项便利措施,包括:减少货物查验、评估为安全贸易伙伴、优先处置保证快速通关、指定海关联络员、贸易中断恢复时优先通关等。中国和瑞士AEO企业出口到对方国家的货物,在办理海关业务时,将可直接享受到对方海关提供的便利措施,平均查验比例和通关时间下降约30%-50%,可有效降低企业港口、保险、物流等贸易成本。2016年1月以来,与瑞士有进出口业务的中国企业约2.23万家;其中高级认证企业(AEO)约1000家,进出口额约占中瑞进出口总额的20%。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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