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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不足15分钟,免费!

发稿时间:2017-08-10 15:44:32 来源: 兰州晚报 中国青年网

  兰州晚报讯(记者王星明)近期,兰州市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方面的举报件数量大幅上升,对兰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加了一道屏障,也或多或少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8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获悉,为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市物价局与兰州交警支队停车场办公室联合对停车收费乱象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各停车场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加强对工作人员文明礼仪培训,注意使用文明用语,提高服务质量,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于道路临时停车服务收费,要求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免费停放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一)执行公务的军用车辆和执行公务的有统一标志制式警用的车辆;(二)正在执行任务的抢险救灾车(含实施作业的自来水、供电、燃气、通讯工程抢修车辆)、救护车、殡仪车等特种车辆以及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三)各类停车场(住宅区除外)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四)进入住宅区停车场停车不足30分钟的车辆;(五)到党政机关办理事务需停在该机关院内的车辆;(六)残疾人驾驶的专用车辆凭本人残疾证在公共停车场免收停车费。各停车场经营单位违反以上规定的,将由物价部门依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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