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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无证行医,还伪造病历

发稿时间:2017-08-10 08:44:43 来源: 重庆晨报 中国青年网

  2017年3月,沙区卫生监督员在专项行动中发现,重庆德爱中医医院儿科诊疗室中,彭某身穿白大褂正在开展诊疗活动。经核实,彭某为该院院长,并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其开具的处方笺上有其本人签名且均加盖医师陈某某的印章。进一步检查发现,医师陈某某当时因休息并未上班,现场发现盖有陈某某印章的处方笺实际为彭某未经其许可擅自加盖。

  针对该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彭某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和伪造病历的2项违法行为,沙区卫计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合并处罚,对该院给予了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对于彭某,经核实,2014年因无证行医曾被行政处罚过1次,且本次发现其伪造病历的行为,给予了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手术室杂工冒充麻醉师受处罚

  2017年5月,交叉检查组检查发现,璧山璧南医院“住院号:201701658的病历中,麻醉医师程某的资质未能提供”。经调查核实:“麻醉医师”程某从社区医学专业中专毕业后,参加过半年麻醉专业培训,但一直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现为某公立医院在编人员,从事手术室杂工岗位。

  璧山璧南医院在为“住院号201701658”的患者进行“阑尾切除术”时,因无麻醉医师,遂请程某为患者进行硬膜外麻醉,并在麻醉记录医师处签名。院方给程某支付了100元的操作费。

  鉴于程某未取得医师资格,为患者开展硬膜外麻醉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璧山区卫计委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00元,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工作单位作出了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罚奖励性绩效的行政处分,并以文件形式,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同时,璧南医院也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被行政处罚。本报记者 顾晓娟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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