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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天长 干部处分决定一律公开宣布

发稿时间:2017-08-10 08:42:00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中国青年网

  干部犯了错误受到处分,应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宣布,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近日,安徽省天长市纪委出台《党纪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办法》,通过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程序、限定时间、列明范围,等等,保证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为严防处分决定流于形式、走过场,该《办法》与相关配套制度共同形成了“123”工作法:出台1个制度,即《党纪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办法》。开好2个大会,即处分决定宣读单位及时召开专题宣布大会,在会上宣读处分决定、主要违纪事实等情况;同时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分析发案的原因并提出要求。认真进行3次谈话,即与被处分人谈话,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询问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与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谈话,重点谈落实监督责任及被处分人在处分期的教育考察工作;与被处分人所在党支部书记或纪检委员、组织委员谈话,重点谈落实主体责任及被处分人在处分期的教育考察工作。

  (潘翔云)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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