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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长治整治区域禁养大型犬烈性犬

发稿时间:2017-08-05 05:46:01 来源: 山西晚报 中国青年网

  8月3日,记者从长治市政府获悉,日前长治市政府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加强主城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要求市区犬类管理整治工作从8月1日起全面开始。《通告》规定:犬类管理整治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长治主城区犬类管理整治的区域,东至东环路及老顶山镇、老顶山旅游开发区,南至南环东西街,西至西二环路,北至北环东西街,这一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导盲犬除外)。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须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饲养。违规饲养禁养犬的,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处理,逾期未处置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另外,主城区居民每户限养一只小型犬。遛犬时间为每日早7时前、晚9时后,小区居民遛犬禁止出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遛犬禁止出户。

  张文举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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