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大难题”制约刑诉改革
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没有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侦查、审查起诉没有严格做到向审判看齐。由于缺乏统一适用的证据标准,侦查终结和提起公诉的办案标准没有以审判程序的法定定案标准为指南,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影响了办案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网络和系统都处于独立“烟囱”状态,没有互联互通,数据标准不一致,导致数据无法共享。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网络和系统都处于相对独立的状态,相互之间不能实现信息网上传输和数据共享,大量相同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等数据信息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环节需要人工不断来回流转、重复录入,导致办案周期延长,办案成本增加。
监督环节有缺失,侦查、起诉、审判相互监督制约力度不够。实施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后,侦查员、检察官、法官独立办案的权力得到更好的保障,但同时也存在监督不到位的情况。突出表现在案件办理的各诉讼环节主观随意性大,插手干预、违规操作等违法违纪行为不同程度存在。检察机关和法院介入调查取证时间较晚,导致一些关键性证据和程序的缺失无法弥补。
“四大创新”破解难题
标准创新:制定统一适用的证据指引,实现“一把尺子”办案。在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的框架内,对近3年来五类案件中因证据瑕疵造成的不捕、不诉、退侦、发回重审、改判、轻判或无罪判决等案件进行分析,从中找出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容易漏失的证据等,有针对性地制定操作性强、统一适用的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证据指引,确保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同一个证据标准下办案。
数据创新:搭建贵阳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实现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家网络系统之外,搭建贵阳政法专网,不仅实现了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三家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业务高效协同,而且市、区(市、县)两级政法委、司法局、国安局也同时实现联通共享。在此基础上,对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需要共享的数据、电子卷宗按照统一的数据规格和交换标准推送到贵阳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数据池,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相关数据实现可相互推送、读取、共享、应用。
技术创新:构建证据数学模型,实现智能审查。运用人工智能技术,结合智能识别算法,“五类案件”办案证据指引转化为证据数学模型嵌入贵阳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中,实现由人工审查向智能审查转变,倒逼办案各相关部门按照统一的证据标准,依法规范地收集、固定、保存、移送证据。系统还建立了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对每一起办理的案件都将形成全过程电子档案,在今后对类似案件办理中,系统将自动推送提供案例参考。
模式创新:编织“数据铁笼”,实现全过程监督。按照“数据铁笼”的理念,针对容易滋生执法司法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中开发了案件自流程化监督功能,在受立案、起诉、审判等环节可能出现问题的风险节点设置了监督点,一旦办案执法出现与监督模型相符合的情况,将立即推送相关信息通知监督人员及办案人员。系统通过对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步审查、同步监督、同步数据分析,案件数据全覆盖、流程全监控、办案实时预警、全程网上留痕,强化了内部监督制约。
依法办案效果初显
贵阳政法大数据办案系统在花溪区和经开区试运行4个月以来,初步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提高了办案效率。公安机关现在办的案子,退侦少了,办案效率提高了,民警也减少了重复工作劳动。从之前的不愿接受,到现在的乐意接受。同时,案件办理流程的优化有效缓解了人少事多的矛盾。目前共办理刑事案件217起262人,因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率仅为2.3%,同比下降25.7%,因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率同比下降28.8%,办案时间平均缩短30%。
提升了办案质量。通过证据指引和证据数学模式的智能审查,从源头上倒逼了公安机关逐步转变取证思维,证据意识得到大大增强,办案民警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极大提高。系统从刚开始使用时,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推送的案件基本过不去到目前仅有不到30%的一次通不过。推送到法院、检察院的案子,服判率同比上升8.6%,因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零发生”。
强化了权力监督。通过设置风险点,健全“数据铁笼”,将权力关进数据的笼子,对办案人员的每一个办案行为进行了固化和规范,让违规办案等行为无处遁形,能够有效杜绝因个人原因造成办案的随意性和权力寻租现象。
倒逼了改革落实。系统运行以来,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围绕审判程序进行,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