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6月2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传播君第一时间约请相关专家,为你做深度解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
设立互联网法院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世界范围内属于首次。 互联网法院有两方面意义:一是司法过程中的起诉、收费、证据交换、质证、庭审、诉前保全、送达等程序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这将极大简化诉讼程序,便捷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和诉讼成本降低具有巨大意义。二是针对网络纠纷,线上问题线上解决,必将对虚拟人格独立,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线上执行,线上人民陪审员发展,司法公开以及跨区域审判等都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