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财经|共青团|大思政|青年电视|青年之声|法治|教育|中青校园|励志|文化|军事|体育|地方|娱乐|ENGLISH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进境邮包为何会"送交海关"?

发稿时间:2017-06-22 09:36:54 来源: 大众日报 中国青年网

  小明在跨境购物网站给孩子买了些奶粉,却迟迟没收到货。他从网上查快递单号的物流追踪,发现物流信息显示“送交海关”。我们一起看看进境邮包为何会“送交海关”吧?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邮件等,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应当符合海关关于个人物品限值及个人物品范围的规定。青岛海关提示您,“送交海关”是进境邮件物流环节的一种习惯表述。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所有进境邮件都要在海关监管下验放,但有三种情况需要收件人办理海关手续。

  一种是需要缴纳进口税的。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含50元)的,海关是免于征税的。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上的,海关就依法全额征收进口税,计算办法为:税款=完税价格×税率。但要注意的是,属于海关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应按照完税价格计算税款。如果实际购买价格是海关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者是在1/2及以下的,收件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购买发票或收据,海关可依据上述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的完税价格。

  一种是超过限值的。公告2010年第43号同时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办理退运的邮件,将以原单号封发至国外原寄局;按照货物报关的邮件通关手续,需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才能受理。

  还有一种是邮运进出口的货物类邮政快件。此类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如货样、广告品等等。同样,此类邮件也需要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如果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会由邮政公司通过短信等形式与收件人联系,收件人按照通知提示要求办理手续即可。青岛海关特别提醒: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出口的,以及列入中国海关禁限物品管理目录的物品,禁止或限制邮寄。

  (陈星华)

责任编辑:千帆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