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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不缴社保,有效吗?

发稿时间:2017-06-21 04:33:07 来源: 长沙晚报 中国青年网

  96333来电:我朋友刘某与某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签署《声明》,要求公司放弃为他购买社保,一切后果自负。后来,合同期内因病住院,不能用保险报销费用。请问这样的声明是否有效? 江先生

  湖南英萃律师事务所尹兰英律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或少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双方约定无效,应视为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就本案而言,双方约定免除的社会保险费,按法律规定应由职工个人支付和用人单位负担两部分组成,清洁服务公司与刘某均未依法履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均有过错。如果因此造成的损失,刘某与清洁服务公司都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长沙晚报记者 朱炎皇 整理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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