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发当时:大宋提刑官断案宝典》
郭建 著
中华书局

《证据:
历史上最具争议的
法医学案例》
(美)科林·埃文斯
三联书店

《与骸骨交谈》
(美)威廉姆·R·美普斯
法律出版社

《人为什么会淹死在沙漠里》
(日)高木澈也
江苏文艺出版社
《案发当时:大宋提刑官断案宝典》
郭建 著
中华书局
《证据:
历史上最具争议的
法医学案例》
(美)科林·埃文斯
三联书店
《与骸骨交谈》
(美)威廉姆·R·美普斯
法律出版社
《人为什么会淹死在沙漠里》
(日)高木澈也
江苏文艺出版社
1.《洗冤集录》770岁了
2005年热播的《大宋提刑官》,让人们知道大宋不仅有宋词,还有宋慈。“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1247年,宋慈写出《洗冤集录》,至今整整770年。
《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的第一本法医学专著,全书5卷53目,7万余字。书中不只有大量验尸、验伤的内容,还有相当篇幅的现场勘查规范,比西方同类著作的出现早了300多年。近代法医学先驱林几对《洗冤集录》的评价为“不愧有一光荣之著述,而当时之欧洲之法医学,尚正在黑暗时代”。
宋慈把自己有关尸体检验的专门著作命名为“洗冤集录”,正是因为宋代司法强调慎重审理人命案件,尽量避免使犯罪嫌疑人受到冤枉。他在序言里说: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意思是司法刑狱之事最重要的是处理死刑案件,死刑案件的处理中最重要的是搞清犯罪情节,而查明犯罪情节最重要的就是检验尸体。尸体检验是“死生出入之权舆,直枉屈伸之机括”,关于犯罪嫌疑人生存死亡、是否犯罪的权衡,纠正冤枉、平反冤屈的关键。
实际上,“提刑官”这个职位相当于现在的省级法院或检察院的院长,虽然在20多年的为官生涯中,宋慈大部分时间是与刑狱打交道,但并不能简单的把“提刑官”等同于“法医”。现代法医的角色在古代实际上是由两部分人组成:一是所谓的仵作行人,二是验尸官。中国古代最早的尸体检验者是战国时期秦国的“牢隶臣”、 “牢隶妾”,是从事官府勤杂工作的男女奴隶。身为提刑官的宋慈仍然能够深入当时普遍视为低贱的仵作工作,对狱案采取慎之又慎的实践检验,其精神无疑是超越其时代的。
自宋伊始,历朝历代均把《洗冤集录》奉如圭臬,这也造成中国古代法医学长时期的停滞。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审视,《洗冤集录》仍有诸多瑕疵。由于中国传统文化在尸体方面的这些禁忌,使得尸体检验受到很大的限制。其中最大的缺陷就是中国古代的尸体检验都只是体表检验——历代法律都规定对尸体只进行体表的检验,并不是像今天的法医检验一样进行尸体解剖。《洗冤集录》里记述的种种检验尸体的手段,都只是进行体表检验。这就使很多身体内部的伤害无法检验,结果还是会造成判断上的偏差。同时对于尸体解剖的这种禁忌也限制了检验技术手段以及死因分析的进一步深入,使得在古代中国法医学一直处在前科学时代。
《案发当时》一书以电视剧《大宋提刑官》中相关情节引入主题,再穿插讲述有关的古代奇案故事,由此讲解历代法律的沿袭以及实际操作中的“陋规”。书中的奇案故事多来自古代名人笔记,如南宋人郑克的《折狱龟鉴》、北宋司马光的《涑水纪闻》、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唐朝人刘肃的《大唐新语》 、清人袁枚的《子不语》等;亦有一些案件取自《红楼梦》、 《水浒传》、 《金瓶梅》、三言二拍等古代小说以及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武则天误判驸马谋反案、顾恺之判妻子剖尸案、明成祖朱棣狱杀大才子解缙案等古代名案。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郭建善从文学切入来谈法理,和《案发当时》一同推出的《非常说法》一书,就是从中国古代戏曲和小说入手,进行别开生面的法理解读。
2.法医是人,同样会犯错
在很多法医学著作中提到的历史疑案中,都少不了辛普森杀妻案。美剧《美国犯罪故事》首季在去年开播,主题就选择了这桩世纪大案。40年前,黑人橄榄球明星O.J.辛普森在电影《卡桑德拉大桥》中扮演了一个正义的警官,在一家餐厅里与当服务生的妮可·布朗一见钟情。17年后,辛普森却成为杀妻案的主角。这场似乎铁证如山的犯罪讼诉,却被辩护方有预谋地转移了话题,引入了种族等敏感议题之中。
在法庭之上,辛普森一案也成为美国法医界的一场辩论会。值得一提的是,华裔法医专家李昌钰曾经作为辩护证人出庭,在某种程度上被外界视作替辛普森“脱罪”,《证据》一书指出“在这一案件中他似乎犯了一个十分荒谬的错误”。但李昌钰在其作品中认为,公诉方的失败是因为洛杉矶警察局“整个系统、整个管理制度的不当造成的”。在辛普森一案中,当发现被害人之后,警方让尸体在室外躺了十几个小时,草率地从辛普森家中取了张毯子盖在被害人尸体上,这些都成了在法庭上被辩护方穷追猛打的失误之处。直至最后,进行尸体解剖的法医专家承认在检验尸体时犯下了多达40处失误。
“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宋慈陈述之法医操守,是古今中外一致的“法医信条”。西方犯罪现场调查的鼻祖是20世纪初期的法国法医学家、犯罪学家艾德蒙·罗卡,据说他受到了福尔摩斯故事的启发,确定了影响西方现代法医学的“罗卡法则”——“每次接触都会留下痕迹”,而这一法则与《洗冤集录》提出的并无二致。如果想了解西方法医工作的流程和规则,不妨参考《砸开上帝的坚果》一书,该书以100多个真实的法医鉴证案例,讲解了法医学专家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的严重犯罪的“犯罪现场”,是如何找到犯罪的重要线索,甚至能够直接指证凶手的。
都灵裹尸布是一个神迹还是一个骗局?拿破仑是死于毒杀还是拙劣的医术?“食人魔”艾尔弗雷德·帕克真的有罪吗?除辛普森一案之外,《证据》一书列举了西方法医学史上诸多不光彩的案例,在利益、偏见和盲目自信的驱使下,法医们同样会犯错。比如上个世纪初英国法医界的传奇人物伯纳德·斯皮尔斯伯里,在1926年的“唐纳德·梅里特案”中就扮演了不算光彩的角色。他的雄辩实际是基于漏洞百出的法医学实验,陪审团却被其盛名所误导,让真正的凶手逃脱法外。(奇怪的是,科林·埃文斯还给斯皮尔斯伯里写过一本传记《法医学之父》,在书中斯皮尔斯伯里却堪称传奇。)
三联书店推出的“新知文库”引进了不少与医学和刑侦相关的图书,除《证据》之外,亦有《死亡晚餐派对》、《谋杀手段:用刑侦科学破解致命罪案》、《蛛丝马迹》等。
3.探究死亡,是“为了活着”
法医小说乃至影视剧往往被形容为“重口味”题材,卖点自然放在离奇的案件、惊悚的场面以及神操作的破案上。喜欢这些本无可厚非,但可以进一步问问自己:我们喜欢看法医,只是为了旁观死亡吗?
《法医、警察与罪案现场》的作者道格拉斯·莱尔身份多元,他是法医专家、心脏病医师、电台节目主持人、悬疑小说作家。此外他还担任影视剧在医学方面的技术顾问,诸如《法律与秩序》、《神探阿蒙》、《法外柔情》、《铁证悬案》、《豪斯医生》等热门美剧都有他的贡献。全书是问答体,216个问题的提问者,不少是类型小说的创作者。他们的问题集中在构思故事设定上的技术细节,都是冷知识,比如“哪种伤害会让一位10世纪公爵在受伤后十年才丧命?”“19世纪在船上动手术可能用到哪种止痛药?”这些问题也可以从侧面看到一些小说创作者,把重心放在了全无现实性的诡计设计上,所谋求的法医知识只是其作品的点缀。美国作家康尼·弗莱彻在《蛛丝马迹》一书中采访了一干犯罪现场的调查专家,谈到写书缘由时就批判这种现象说:“我只是偶尔观看《犯罪现场调查》以及诸如此类的电视剧。但是我感到这些电视剧不仅不能令人信服,而且还让人感到有点不安。这些电视剧,尤其是《犯罪现场调查》,似乎过于沉醉于科学的威力和血腥的场面。”
像法医秦明一般,不少法医小说作者是专业出身,比如美剧《识骨寻踪》小说原作者凯丝·莱克斯本身就是美国的知名女法医,自1997年开始的十年中创作了8部以女法医唐普兰希·布兰纳为主角的小说。另外一位美国女作家帕特丽夏·康威尔,从社会新闻记者转型做验尸记录员,写小说上产量更胜一筹,所创作的“首席女法医”系列小说至今已有18部之多。法医小说应该说是特殊类型,没有扎实的生活体验和职业经历,很难获得具有说服力的创作题材。更重要的,是很难让还活着的我们真正去认识法医工作背后蕴含的意义。
举个例子。美国法医人类学家威廉姆·R·美普斯,今年去世整整20年。法医人类学是现代法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研究的对象就是人类的骸骨。美剧《识骨寻踪》的女主角坦普瑞·布雷恩娜正是位法医人类学家。美普斯主持创办的庞德实验室是法医界最知名的研究机构之一。其实验室的标志由头骨、显微镜和天平组成,寓意不言自明。
自上个世纪70年代开始法医生涯,美普斯处理了超过1200件刑事罪案和遇难者的鉴定案件,《与骸骨交谈》可以说是他的一份人生回忆录。他将法医工作形容为“每天都在过万圣节”。美普斯主持过美国第十二任总统查卡瑞·泰勒的开棺验尸,由此澄清了泰勒死于砷中毒的传闻;他参与了发现印加文明的殖民者弗朗西斯科·皮扎罗的骸骨鉴定工作,证明其遗骸完全是“冒名顶替”;他对俄国最后一位沙皇尼古拉斯二世及其家族成员的遗骨进行了鉴定。在书中,美普斯感悟作为法医的一生时说:“我相信每一具骸骨都应该得到我们哪怕是一点点的尊重。那是我们欠它们的。”
日本法医学者高木澈也担任过日剧《神探伽利略》、《紧急救命》的医学顾问。在其法医生涯中,经历过各种匪夷所思的死亡事件,难怪他在《人为什么淹死在沙漠里》一书中感慨:“人类是一种会花费无数功夫,只为了弄死自己的生物。”高木澈在书中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提醒读者,要注意那些“生活中不会注意到的致命陷阱”——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分享死亡”。比如在高木澈也的法医生涯中,接触最多的一个死因是“浴缸溺水”,在日本淹死在浴室里的人,每年有1万人,而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仅是一半左右。这和日本人的传统文化习俗有关,年纪越大的日本人越喜欢长时间的泡澡,吃的饱饱的,喝了点小酒,然后泡在浴缸里,渐渐感觉睡意袭来……注意了,这时候其实感觉的根本不是睡意,而是窒息前的缺氧。总之,高木澈也讲述这些“死法”,是为了让读者警惕自己的“活法”。高木澈也在书中感悟道:“死亡是生命最好的发明,这个恐怖而巨大的黑箱子里隐藏着许多关于生命的重大秘密。”
另一位日本法医上野正彦根据自己将近60年的法医经历写成了一本书,他把《论语》中的“未知生,焉知死”颠倒了一下作为书名——《不知死,焉知生》。再回过头看看美普斯在《与骸骨交谈》所说的:“他们有故事要讲述给我们,即使他们已经死去。那是我,一个法医人类学家的责任,去捕捉他们无声的呼喊和细语,去解读他们,为了活着。”这句话与上野正彦的书名有异曲同工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