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蔡岩红
记者今天在“扬波大海走向深蓝”为主题的第十个“全国海洋宣传日”暨2016年度海洋人物颁奖仪式上了解到,10年来我国海洋事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海洋综合管理法律体系。
国家海洋局局长王宏今天就“增强全民海洋意识 提升海洋强国软实力”撰文称,中华民族的海洋意识启于历史悠久的耕海牧渔和扬帆远航,承于近代艰苦卓绝的海洋开发实践,也必然兴于中国特色海洋强国建设进程中。发展中国特色的全民海洋意识,要着力提升海洋国土意识、海洋经济意识、海洋环保意识、海洋权益意识和海洋合作意识,为海洋强国建设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展提供思想舆论基础和精神文化支撑。增强全民族海洋意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坚持高站位、多层次、宽视野,共同不断努力。
据了解,2008年至2017年,海洋日活动已走过10年。10年来,中国确立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提出了“一带一路”的倡议,蛟龙号完成了7000米级深潜,南北极考察不断取得突破,科学用海、生态海洋、法治海洋等理念相继提出。
10年来,我国已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海洋综合管理法律体系,颁布实施了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以及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等涉海法律法规20余部。
据了解,国家海洋局目前正在重点推进海洋基本法立法工作。同时还在积极推进南极立法,以维护巩固发展我国南极利益、提升南极话语权,履行国际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国家海洋局也在围绕促进海岸带利用和管理、海洋经济发展、海洋防灾减灾、海洋科学调查、海水利用等领域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并在探索研究渤海区域保护立法。
当前中国海洋生态环境整体形势不容乐观,根本原因是粗放式的用海方式。为有效转变用海方式,国家海洋局制定措施提高用海的生态门槛,严格项目用海审批,以“保护优先、红线管控、节约集约、绿色发展”为原则,在用海项目产业准入、区域限制、岸线控制、面积管控、设计优化、生态建设和评估监测等方面加强管理,减少海洋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以最小的海域空间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损耗服务沿海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海洋生态重要区、脆弱区和敏感区划定生态红线,设立硬指标和硬约束。2014年率先在渤海建立生态红线制度,将约37%的海域和31%的自然岸线划定为红线区域,并在红线区内实施了区域限批等限制措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6年,国家海洋局又部署在全国全面建立红线制度,到2016年底已完成全国沿海11个省(区、市)海洋生态红线的划定方案审查工作,初步将沿海各省30%以上的管理海域和35%的大陆自然岸线纳入红线范围。
此外,国家海洋局充分利用环评审批抓手,设置产业、区域和环境容量3条准入门槛,对用海活动实施三方面严格控制。在产业准入方面,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高环境风险产业类型和严重产能过剩项目在沿海地区落地上马,推动用海方式向高端高质方向转变;在区域准入方面,严格控制开发利用活动的规模和布局,进一步提高用海方式的集约化和生态化水平;在环境容量方面,在渤海湾、乐清湾、厦门湾等海域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今天在颁奖仪式上,还揭晓了2016年度十大海洋人物及团体。
本报南京6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