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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启动小微企业互助信贷业务

发稿时间:2017-06-05 08:45:36 来源: 甘肃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酒泉讯(酒泉日报记者韩蕾 通讯员许建铭)日前,酒泉市印发《小微企业互助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实行“政府+银行+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保险公司”模式,按照“自愿缴纳、有偿使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建立基金池,开展小微企业互助信贷业务。

  据了解,基金池资金由政府出资和企业缴纳,由基金管理机构开设政府风险补偿金和企业互助担保金专户存放。其中,政府风险补偿金按银行贷款金额的1.5%建立,由酒泉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共同出资。原则上,单户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行业特点灵活确定,一般为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银行在授信期内每年对借款人经营、结算、资信和贷款使用等情况进行审查评定,借款人满足评审标准的,银行给予循环信贷支持。

  同时,对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银行贷款损失和政府补偿资金损失的贷款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把贷款企业及业主、经营者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经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该项贷款企业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各自财产共有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酒泉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举旨在充分利用金融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将对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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