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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家园,光植树造林不够,还得保护好,要保护好就得有法可依。因此,贵州全面创新生态制度体系,划定生态红线,对领导干部实行生态审计和问责,对国有林场全面停止商业砍伐。
2012年,国发2号文件将建设“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作为贵州未来五大战略定位之一。
2014年,《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划定实施方案》出台,划定全省包括林地保有量等在内的9条林业生态红线,红线区域面积共9206万亩,占全省国土面积的34.85%。
2015年,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出台《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将推行问责制度。
2016年5月,《贵州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全省110个国有林场全面停止商品材采伐,转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等生态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