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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吉林 砥砺前行

发稿时间:2017-05-26 09:41:00 来源: 吉林日报 中国青年网

  本报记者王子阳

  近年来,我省法治吉林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省政府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摆上突出位置。2014年7月,印发了《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明确了制度规范、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10个方面的指标体系建设,对深入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全省法院系统积极开展以“公正高效办案、和谐司法为民”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促进了和谐司法。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完善犯罪预防、案件评查、裁决执行监督等工作机制,推动深化司法和解等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动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出台140项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省编办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开展了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在创建方式上,我省坚持市(州)、县(市、区)、乡(镇)、村“四级联治联创”模式,大力开展以依法治村为基础,以依法治乡(镇)为支撑,以依法治县(市、区)为龙头,以依法治市(州)为重点的四级联治,形成环环

  相扣、层层推进的创建格局。

  在创建内容上,针对不同领域、不同部门的特点,突出抓好建设法治政府、强化公正司法等工作重点,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质性效果。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全部开展了区域法治创建活动。其中,长春市、辽源市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长春市朝阳区、桦甸市等8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县(市、区),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等1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目前,全省已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5260个,占全省村总数的56.2%,其中有61个行政村达到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创建法治农家院5607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960个,占全省社区总数的65.7%。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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