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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被打 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存在分歧

发稿时间:2016-04-23 08:43:5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我要评论

  本报讯 (记者 杨召奎)上周,顺丰快递小哥被打一事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目前,打人司机李某因寻衅滋事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打人者受到了惩罚,但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追问不能停止:快递小哥被打,这是否算工伤?记者就此采访了法律专业人士。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据这一法规,工伤判断的标准有三个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

  那么,快递小哥被打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条件吗?

  多位劳动法律师均对记者表示,快递小哥被打事件肯定满足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这两个条件。但对于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一条件,律师的观点存在分歧。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骏表示,快递小哥是在送快递的路上与他人发生车辆剐蹭,从而导致了被打事件。因此,快递小哥受到的暴力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而北京道成律师事务所的谢燕萍律师表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释义的函》中指出“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小哥是在去收件的路途中与小轿车之间发生了剐蹭,他的工作职责对象应是发件人或收件人,而对他进行伤害的人不是他所面对的客户,是客户之外的第三人。如果快递小哥是在收发快件过程中,直接因收发快件遭到客户或其他相关人伤害,则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很可能被认定为有因果关系。因其在收发件路上与私家车发生剐蹭,并不与履行职责有必然联系,所以小哥这一点很难符合要求。”谢律师说。

  尽管快递小哥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存在分歧,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怎样,剐蹭是小事,侵犯的是财产权利,而动手打人,且对群众的劝解置之不理仍然连续掌掴的行为不仅为道德所谴责,还需要面临法律的惩罚,在民事责任方面,行为人存在过错毋庸置疑,应当向快递小哥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谢律师说。

原标题:快递小哥被打 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存在分歧
责任编辑:hn_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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