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3月7日电 (徐珊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7日通报,江苏省南京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原副处长李刚(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南京市纪委披露,南京市纪委派驻机构对南京市水利局水资源处副处长李刚涉嫌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李刚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贪污、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李刚随后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称:2009年至2013年期间,李刚利用担任南京市水利局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通过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款。2010年至2011年期间,李刚利用担任南京市水政监察支队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执法船(艇)执法装备配置标准课题组成员及联系人参与调研的职务便利,两次收受贿赂。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还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刚。
目前,江苏检察机关反腐提速,查办案件的力度加大。过去一年,江苏省法院一审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23件1155人。
对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原副行长杨琨、江苏省能源局原局长陈勇等9名厅局级以上干部、58名县处级干部处以刑罚,强化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高压态势。严格规范职务犯罪刑罚执行措施,对330名职务犯罪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