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共玉高速一期路面尚未完全封闭。 胡贵龙 摄
中新网西宁2月3日电 (记者 胡贵龙)“交管部门经费在年度预算中保障,已实现收支脱钩。”2月2日,青海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处长王毅梅表示,交通违章异地处理款项全部上缴财政,不存在按比例返还违章地交警部门的情况,所缴纳的罚款并非为财政创收。
近期有青海网友在微信朋友圈反映称,青海海南州交警测速点抓拍8154起违章,罚款近一千多万元,质疑交警部门为当地财政创收。
有网友称,西宁至玉树820多公里,按照目前限速值,单跑一趟需16个多小时,“是造成疲劳驾驶的根源,更不符合国家投资建设高速公路的初衷。”
资料显示,共玉高速一期于2014年12月18日基本通车,起点自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与京藏高速共和至茶卡公路相连接,途径海南、果洛和玉树三个州,终点位于玉树市结古镇,全长635.61公里。据了解,青海海南州交管部门在共玉高速塔拉滩至河卡段60公里内,设置双向测速区间1个(3点)、固定测速点3处。
图为共玉高速一期路面设置的换幅标志牌。 胡贵龙 摄
财政厅:异地罚款上缴国库交管部门收支脱钩
海南交警部门统计,去年7月11日至12月31日,塔拉滩至河卡区域共抓拍超速违法8154起,由该州公安交管部门处理2819起,占总违章数的35%。
“超速违法信息自动上传到数据库后,经过民警梳理核对,导入全国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系统,违章车辆实现异地跨区域处理。”青海省海南州公安局副局长薛晓平解释称。
据了解,为减轻违章处理成本,青海财政厅联合青海交警总队已于2014年建成一套异地违章罚款缴纳系统。
“按设计要求,(异地罚缴)系统可自带识别车辆归属地,在异地处理违章,罚款必须上缴当地国库。”王毅梅表示,下一步将实现统一上缴省级国库,车主处理违章时使用的票据,决定了钱的去向。
对于罚没收入是否会返还给违章地的说法,王毅梅称,“车主在异地缴完罚款后,(罚款)不会通过财政返还违章地,这个可以肯定。”
王毅梅强调,按规定,交管部门不得从交通违法罚没收入中按比例计提,以及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坐支罚没资金的情况,“绝对不允许交管部门坐收坐支。”
图为设立在道路旁的固定测速提醒警示牌。 胡贵龙 摄
道路建设方:限速有科学依据
近日,中新网记者实地采访后发现,测速路段两侧未实现全封闭,存在高速公路护栏设施不全、道路标线模糊不清,路中央隔离设施安装不到位等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一期路面车流为双向行驶,时有摩托车和非机动车混行,雁塔道路两侧有多个平交道口。此外,个别车辆为躲避测速拍照,多用光碟和布料遮挡车牌,与“正规”高速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设计之初是想(共玉高速)一期与国道214线合并使用,设置不同行驶方向。”共玉高速建设方青海地方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陈红伟透露,因交通运输部将该高速列为西宁至丽江公路联络线。按要求,国道与高速应有明显区分,才有了修建二期道路的计划,“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中,目前保留国道,与一期分向通车,合并为高速。”
对车辆集中在一期行驶的现象,陈红伟解释称,因两条道路不具备分向行驶的条件,遇部分路段时,需行驶至对方车道,再加上214道国路道路老化,过往司机则更愿意在新路上行驶。
针对海南交警在该区域限速80公里的做法,陈红伟认为,共玉高速以海拔较高的冻土积雪路面为主,道路设计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此外,部分隧道、山坡路段设计时速60公里/每小时,“塔拉滩至河卡道路平缓,易引发超速,因此,海南交警部门做法有科学依据,无可厚非。”
图为共玉高速塔拉滩入口处设置禁止逆行的警示牌。 胡贵龙 摄
海南州警方:限速后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该线(一期)基本通车后,车流量猛增,交通秩序混乱,超速行驶、违规变更车道、违停等交通违法行为大幅上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剧增。”薛晓平告诉中新网记者,2015年7月之前,该路段共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4起、死亡22人,死亡人数占国道214线和共玉高速总死亡人数的66.7%,
薛晓平解释,设置如此“密集”的测速点,是为了防止部分驾驶员因熟知固定测速点或使用电子狗报警规避违章,在临近测速点紧急刹车降速,从而引发追尾事故。
薛晓平透露,交管部门实际测速系统起拍值为88公里/小时(按规定测速值上浮10%),只要按限速行驶,就不会有违章。
据介绍,自测速设备启用至今,该路段共发生交通事故4起、死亡4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大幅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观。
“只要按规定速度行驶,就不会有超速罚单。”一名玉树至西宁的班车司机告诉中新网记者,道路两侧有明显标识提醒司机该路段测速,根据目前情况,该道路应属在建工程,行车时难免会遇到路状况不佳,所以不敢开太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