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下午举行的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石泰峰当选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
附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省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
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1974年5月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年9月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1977年7月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年9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年9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年7月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年11月-1988年11月挂职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年6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年9月-1992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年9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
1996年3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年1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年10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年12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2002年2月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4月中央党校副校长;2010年9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8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9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6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起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2015年12月4日起任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2016年1月28日起任江苏省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