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5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今年我国将完善法官员额制等司法改革中基础性改革的配套制度,实行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
会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正在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法官职务套改配套的工资政策。为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打基础,下一步要推进法官单独职务系列和工资制度的改革试点,目前我国的法官虽然从事司法工作,但在职务设置和待遇上,是参照政府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来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表示,从专业上来说,法官的工作与公务员有本质不同。入职资格上,法官必须受过专业的法律训练,通过专门的司法考试,有多年的司法实践。入职年龄、退休年龄、收入等方面都应当有别于现行公务员,特别是不能帮法官按照现行的行政级别去套。
按照现有管理模式,法官的晋升受到职级职述的限制。工资待遇也没能体现职业的特点,导致法官的职业荣誉感不强。一些基层法院的人才流失问题比较严重。
2015年9月中旬,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决定对法官、检查官队伍给予特殊政策,实行全国统一的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单独职务序列。
陈卫东指出,通过改革,实际上解决过去法官、检察官入职门槛低,在法院、检查院内部凭年龄、资力来晋升的困境,使平庸者永远进入不了法官、检察官的序列中来,能够做法官、检察官的一定是少数,而且一定是最优秀的,这样可以保证案件的公正性。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