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19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医药法(草案)》目前已进入最后立法程序。多位专家呼吁,《中医药法(草案)》应加强对中药材质量监管,制定符合中医发展的中医医师的考核标准和办法。
北京崔月犁传统医学研究中心主任张晓彤认为,师承教育是行之有效的培养中医药人才的重要途径,对于中医师的考核应该是特定的标准和办法。
张晓彤认为主要识执业医师的资格问题。作为中医执业医师,不能缺少师承,也不能缺少临床实践。在考核中,不能不考虑临床的实际疗效。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医师考核上没有重视这个问题,建议完全由中医药部门制定中医执业医师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中国中药协会秘书长王桂华提出,要改变备受诟病的中医药质量问题,需要从法律上加强惩处力度。他认为,中医药最大的问题是质量,影响中医中药认知的不良企业、江湖术士,对中医中药的拖累重大。对这样的行为,惩处力度要加大,要净化环境。
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徐安龙建议,对于中药材的管理,一定要加强溯源制度。制剂使用范围、怎样使用等问题,一定要溯源,不但要溯源到人,还要溯源药材。中医药局一定要在药材品格鉴定方面,建立溯源制度,否则很容易会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