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落实:完善法律规定
目前,青岛“高温补贴”执行情况较好,但“低温补贴”很少企业能够落实。青岛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表示,这个政策性的东西,不在劳动监察受理范围,工资组成部分里面也没有它,“好像不是强制性的”。
实际上,2004年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中就提到过“低温补贴”。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低温补贴虽有规定,但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执行起来很难:“当务之急,是应该法律规定完善的层面。”
国家人社部近日提出:低温津贴属艰苦岗位津贴,由企业自主确定。国家对企业内部工资分配进行政策指导和引导,鼓励企业工资分配向一线、艰苦岗位倾斜。
为了保障低温津贴落到实处,一些地方也做了探索。河北邢台南宫市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马丽说,要想让低温补贴政策落实到位,首先是政府相关部门要重视起来:“各级党委政府抓的力度应该大一些,就像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一样,把维护职工的利益、权益当做一项重点工作,跟领导干部考核、政绩考核挂钩,抓起来落实就比较好。”
对于低温补贴,很多人并不知情,维权意识较差,企业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河北邢台工会工作人员宋萍表示,企业肯定追求利润为主,不太愿意出这一方面的钱:“这也是我们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河北河北邢台工会工作人员宋萍说,低温补贴的落实既要有法律的约束,也要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应该依靠企业道德的意识。
借鉴:韩德两国经验
在韩国,虽然冬季的温度不会特别低,甚至比中国北方还要高一些,但是为了保障安全,韩国基本不会进行冬季室外作业。
韩国12月份的平均气温去年是5.4度,1、2月份相对更低一点;降雪也主要集中在1、2月份里,最低气温能达到零下8、9度。尤其是江原道的山区,气温就更低了,降雪量也很大,偶尔还会发生大雪摧毁村落,物资运输不进去这种事情。据中国之声特约韩国观察员南黎明介绍,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是特别的需要,一般的室外工作都是停止的。比如说建筑工地等地方,为了安全、也为了保障建筑的质量,冬天一般不作业,所以也就无所谓寒冷作业的补助费之类的这种说法了。当然,这也造成了建筑工地上干活的人力在冬季暂时失业的情况。
在德国,劳动者受到相关法律的完善保护,不仅是低温条件下,所有各种恶劣环境都有相应的补贴规定。
据中国之声特约德国观察员薛成俊介绍,德国于1996年就出台了专门的劳动保护法,全称是“改善置业安全措施和从业者健康的工作保护法”。以该法为基础,德国的劳动者在工作中必须受到相应的安全和健康保护,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足够的保护措施。根据该法,雇主是有义务在危险工作或是极端条件下的工作中为从业者提供额外的保护,除此之外雇员可得到相应的津贴。这些危险工作包括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气候的等各个方面。比如说德国的外派人员,根据派往各国地区的危险等级不同,可以得到一些相应的健康和安全津贴。如在一些战乱地区和高污染城市工作,雇员会根据劳动保护法中的相关条款和具体的规定,获得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