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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涉及社会保障、医药等重点领域

发稿时间:2024-03-29 06:02: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8件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典型案例,涉及社会保障、医药、组织人事、司法等领域。司法机关依法从严惩处,释放了加大对重点领域行贿犯罪惩处力度的强烈信号。

  在典型案例中,被告人李某向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名工作人员行贿226万元,为30人违规办理提前退休,为23人违规办理补缴养老保险,骗取国家巨额社保基金。最终,李某被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与其所犯诈骗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在另一典型案例中,被告人胡某亭在向某市中心医院销售医用胶片、一次性注射器等医用耗材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给予该中心医院两任院长、设备部主任、药学部主任、CT室主任好处费共计580万余元。司法机关认为,胡某亭的行为破坏了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影响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增加了患者治疗的费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还有一起典型案例显示,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的杨某文,在明知其病情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情况下,为逃避服刑改造,多次给予某监狱医院管教大队、某省监狱管理局、某监狱等多名工作人员财物共计63.6万元,多次违法获批暂予监外执行共计九年三个月二十日。人民法院以行贿罪判处杨某文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纠正其获批暂予监外执行的不正当利益,将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与本案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三个月。

  “两高”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为护航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白珂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