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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严惩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犯罪

发稿时间:2022-11-24 06:39:00 作者:韩飏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5件检察机关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典型案例。最高检第二检察厅负责人介绍,针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大幅上升的情况,最高检于2021年10月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安全监管,一年来取得明显成效。

  在浙江张某锋贩卖毒品案中,浙江省湖州市某快递站点员工发现收件人张某锋表现异常后报案,公安机关在张某锋再次取件时将其抓获,在其快递包裹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70余克。2022年1月6日,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锋有期徒刑20年(与前罪数罪并罚),并处没收财产8万元。

  在江苏王某涛、董某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某快递公司客服王某涛利用工作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董某婷,通过公司系统查询收集大量寄递用户个人信息出售,非法获利24万余元。2022年8月30日,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涛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被告人董某婷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在四川代某林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被告人代某林通过物流公司共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画眉鸟79只,价值39.5万元。2022年8月31日,四川省朝天区人民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代某林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赔偿生态资源修复费用近8万元。

  检察机关将办案与长效治理相结合,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了常态化联动机制,下一步将依法严惩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贩运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对是否涉嫌洗钱以及寄递领域其他犯罪开展同步审查,通过及时开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切实做到不枉不纵。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高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