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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系列措施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和待遇

发稿时间:2022-10-27 21:13: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文凌)开展乡村学校新教师“护航计划”,每年给予500名从教20年以上的乡村优秀教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加快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日前,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出台意见,以一系列措施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和待遇。

  在新印发的《云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实施意见》强调,在“十四五”期间,云南积极争取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名额,实施好地方优师专项与省级公费师范生项目,省级每年统筹安排1600名左右的培养名额;支持乡村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各地不得因教师参加培训扣减或停发各项津贴、补贴;“国培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等项目名额分配向乡村教师倾斜;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考核合格者参加岗位竞聘,每交流1年,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履职年限条件对应减少半年;对部分一个学校内课时工作量不足的学科,采取“一校定岗,多校使用,就近走教”的办法配置教师;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将“教得好”作为乡村教师获得表彰的重要指标。

  《实施意见》指出,要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形成“学校越边远、条件越艰苦、从教时间越长、教师待遇越高”的格局;各地每年要组织乡村教师开展一次常规体检;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500名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统筹各项资源支持各地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改建、配建、新建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校舍,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

  同时,实施乡村学校新教师“护航计划”。以县为单位,对乡村学校新入职教师采取“双校双指导教师”方式进行培训,即在新入职教师所在学校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对新教师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长期跟踪指导;在县域内城区优质学校再指定一名骨干教师,对新入职教师进行为期一年的指导。新入职教师3年内每学期到城区优质学校跟岗学习不少于15天。

  此外,为提升师范院校办学水平,自2023年起,云南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学科系数调整至1.5,强化师范类专业质量评价和人才培养绩效跟踪,高校校内预算要足额将财政生均经费和学费等收入用于保障师范类学生的培养;加大对教育相关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的支持。鼓励学校采取校内二次选拔方式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学生就读师范专业。

责任编辑:纪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