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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西藏开展执法检查

发稿时间:2022-06-19 02:01:00 作者:本报记者 王金虎 来源: 光明日报

  本报林芝6月18日电(记者王金虎)6月13日至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春贤率执法检查组在西藏自治区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有效实施环境保护法,用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执法检查组听取了西藏自治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先后到拉萨、山南、林芝等地,紧扣法律规定,实地检查河流生态治理、自然保护区建设、乡村人居综合环境整治、植树造林及防风固沙生态修复等情况,并与各级人大代表、一线工作人员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张春贤对西藏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举措和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立法和监督工作,覆盖全面、务实管用、严格严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初步形成,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张春贤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持之以恒加大法律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新风尚。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并解决环境保护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让法律制度的牙齿真正“咬合”起来,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要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增强法律体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压实各方法律责任,提高基层执法能力,优化执法方式,着力推动法律有效实施,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

责任编辑: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