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志代表 :建议提高对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量刑

发稿时间:2022-03-05 17:25:00 作者:雷宇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黄萱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雷宇)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持续关注防拐反拐。今年“两会”,他准备提交一份“关于从严从重打击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建议”,这是阎志代表在五年任期内第四次提出反拐的建议。

  “建议组建专门的机构,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的执法及综合治理力度”,阎志认为,应整合民政、司法、公安、妇联等部门机构职能,成立专门机构“反拐中心”,从事协助反拐解救、寻亲援助、脱困安置、心理辅导、社会综合救助和亲情伦理建设工作。“反拐中心”同时担当娘家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和儿童加强保护,起到综合协调、抚慰民情、慰藉亲情、关怀寻亲群体及被拐人群的作用;大力加强道德建设和舆论引导,设立全国反拐及关爱妇女儿童权益日。

  2018年首次参加两会,阎志提出通过加强技术应用及行政救助、完善领养制度等举措推进对拐卖儿童违法犯罪的综合治理的建议,呼吁“买卖同罪”;2019年他呼吁对拐卖儿童犯罪重罚重判,量刑标准提高到10年以上;2021年,他又建议拐卖收买儿童双方均要入刑,十年起判。而今年,他着重建议对拐卖妇女儿童未遂犯罪从严打击。

  几年来,阎志时刻关注涉拐卖相关新闻事件,还先后与湖北省妇联工作人员一同调研访谈,向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及律师事务所十多位专家学者征询专业法律意见。

  阎志调查的一组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地区不作统计)均发生过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其中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过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案件。“真是触目惊心!比如去年以来,郭刚堂、孙海洋等寻亲成功的新闻多次登上热搜,既包含着公众对寻亲成功的感动,也触发了社会对拐卖、收买儿童犯罪行为的极大焦虑。”

  阎志建议,首先从立法层面完善刑法相关规定,加重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未遂行为的惩罚力度。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犯罪行为,都具备卑劣的主观上的犯罪故意,就应当加重处罚,将量刑起点提高至五年,增强对犯罪分子威慑力。

  其次,提高对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量刑。法律对拐卖妇女行为的量刑过低,不利于震慑犯罪,不利于体现对人的安全权利、人格尊严的尊重,建议将拐卖妇女、儿童的量刑起点提高至十年。

  阎志还呼吁,加大对收买人处罚力度,实行买卖同罪,重判重罚。建议司法实践中加大对拐卖人口犯罪买方的打击力度,重判重罚收买人,处罚以十年为量刑起点。对于拐卖、收买过程中时常伴随绑架、强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行为,不能因为拐卖及收买妇女儿童罪而遮蔽其他罪行,应数罪并罚从重处罚,增强法律威慑力,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犯罪。

责任编辑:张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