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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顽疾

发稿时间:2021-11-24 06:00:00 作者:王亦君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1月2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表示,法院年底不立案问题是立案登记制的一块短板,成因复杂,受案多人少、审判执行压力大等客观因素影响,同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制度执行监督不彻底、考核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主要表现为搞变通限制立案、以调代立、不立不裁、限号立案、拖延立案、增设立案门槛等。

  “整治年底不立案,就是要打通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最后一公里,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年底立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钱晓晨说。

  最高法将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发现的年底不立案问题,各级人民法院将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决不允许在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经查实存在年底不立案问题突出的法院,采取“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问题突出且迟迟没有整改的,约谈主要领导,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报。

  最高法将通过人民法院立案偏离度预警系统,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设定合理的月、周、日收案基准数,进行立案数变化对比,通过设置3个预警等级,对波动异常、立案偏离度大的法院,10月每周预警通报,11月、12月每日预警通报,层层传导压力。最高法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尽快建立相应制度,强化对辖区法院年底立案波动情况监督。

  最高法要求,自2021年第四季度开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于每月末,书面向上一级法院层报年底立案工作情况,为上级法院通盘决策提供参考。对于下级法院报送的报告,上级法院作为重大议题予以研究审议。各级人民法院一把手是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主管责任人、立案庭庭长是直接责任人;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整治年底不立案的工作合力。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高秀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