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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级法院再清执行旧案 1655亿余元超期案款已基本发放

发稿时间:2021-11-18 18:38:00 作者:王亦君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1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全国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对历年陈年旧案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无法定事由超过30天未发执行案款1655.36亿元,涉及案件99.92万件,目前所有超期执行案款已基本发放完毕。”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举行的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阶段性进展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说。

  刘贵祥表示,今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要求,把执行案款集中清理纳入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治重点内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全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办结首次执行和恢复执行案件722.9万件,发放执行案款9456.01亿元。

  “执行终本”案件是指因被执行人部分或全部丧失履行能力,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阶段性结案。刘贵祥介绍,目前已基本完成对“执行终本”案件的评查工作。近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首次执行案件数量逐年增加,2019年收案644万件,2020年收案652万件,2021年前10个月,收案已达730万件,2020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对终本库中的124万件终本案件恢复执行,执行到位金额达5849亿元;2021年前10个月已恢复执行133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达5076亿元。

  刘贵祥表示,以“终本方式”结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要原因是,被执行人经营失败,出现商业风险、市场风险,资不抵债,全部或部分丧失对债务的清偿能力,甚至一些企业属于“僵尸企业”,本应破产清算,但不申请破产,沉淀在执行程序,成为“僵尸执行案件”;其次,部分执行案件虽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涉及多重因素而无法立即执行,比如,有20%左右拍卖流拍后当事人不接受以物抵债,再比如一些工程项目属于“半拉子工程”,债权人结构复杂,诉求多元,短期内无法拍卖等等;此外,一些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产、隐藏行踪,法院穷尽现有执行查控手段仍无法查找到财产。

  “这些情况是执行程序中面临的客观难题,但要清醒地认识到,一些执行人员消极懈怠,未穷尽必要的合理的执行措施就以终本方式结案,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刘贵祥表示,此次执行专项整治的重点之一就是整治违规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对于以终本方式结案的案件,并不是一结了之,而是将其纳入终本库,进行模块化动态管理,并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不断监控其财产变化情况,一旦发现财产或具备执行条件,立即恢复执行。

  刘贵祥说,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自行组织对132.54万件“终本案件”自查的基础上,最高法在案件执行系统中随机抽取5000件终本案件,组织部分高院进行交叉评查,合格率为90.8% ;最高法又从全国不同层级的420家法院随机抽取500件终本案件,调取卷宗,“解剖麻雀式”深度评查,合格率为89.8%。

  对于不合格的终本案件,刘贵祥表示,最高法将结合教育整顿“回头看”,督促各地法院及时整改到位,该恢复执行的及时恢复执行。对评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依法启动“一案双查”。同时,将进一步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坚决杜绝滥用终本程序,坚决杜绝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作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处理。

  刘贵祥还表示,在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中,坚持“当下清”和“长久治”相结合,研发上线了全国四级法院“执行案款监管平台,各地人民法院全面推行“一案一账户”管理模式,彻底解决执行案款与其他款项混同,影响发放效率,难以有效监管的问题,彻底改变执行案款“清了又积,积了又清”的恶性循环。目前,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执行案款管理细则》,将进一步明确细化执行案款管理、审批、发放等程序和要求。

责任编辑:纪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