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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通知后,多省份已宣布建立能跌能涨市场化电价机制

发稿时间:2021-10-31 18:59:00 作者:蒋子文 来源: 澎湃新闻

  在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已在多个省份初步形成。

  此前,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供应作出部署安排,明确要求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在12日举行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这次改革是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的重要一步,核心是真正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多个省份已宣布建立起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9月以来,东北地区遭遇的电力供应短缺问题尤为受到舆论关注。在东三省中,辽宁已宣布建立了“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据《辽宁日报》10月31日报道称,10月29日,记者从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了解到,辽宁省在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笔月度电力直接交易于近日完成。交易电量为2.3亿千瓦时,成交均价0.439元/千瓦时,交易主体涵盖省内工商业用户、火力发电企业及部分风电、核电企业。

  据悉,在此次有省内燃煤机组参与的电量交易中,非高耗能用户企业成交电量1.02亿千瓦时,均价0.4499元/千瓦时,比原火电燃煤基准电价上浮20%,部分高耗能用户企业成交电量0.4亿千瓦时,均价0.560元/千瓦时,上浮49.37%。

  辽宁省电力交易中心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我省通过此次交易,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保证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中原地区,河南省也已宣布初步形成了“能跌能涨”市场化电价机制。

  据《河南日报》10月31日报道称,10月29日,河南省在全国首批完成电力直接交易合同的改签换签工作,共有53家发电侧市场主体、86家用电侧市场主体达成交易,成交电量231亿千瓦时,标志着河南省“能跌能涨”市场化电价机制初步形成。

  从合同规模看,河南省10月15日至12月31日电力直接交易存量合同全部改签换签完毕;合同平均成交价格0.4534元/千瓦时,相较于河南省基准电价上涨近20%。

  河南省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赵新民介绍,电力直接交易合同改签换签,是河南省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措施之一,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将提高今冬明春河南省供电能力,保障群众温暖度冬。

  山东、江苏、贵州、安徽等省份也已完成了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次交易。

  据《证券时报》报道,10月15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次交易,共有49家燃煤发电企业(97台机组)与79家售电公司和5家电力用户参与,成交均价较基准电价上浮19.8%;同日,江苏组织开展了10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成交价较基准价上浮了19.94%;10月21日,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11月份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经计算,统一出清交易价格较基准价上浮19.97%;10月24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10月份月内集中交易成交结果,经计算,较基准价上浮19.98%。

  此外,南方电网负责供电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也已给出了实现电价市场化交易的时间表。

  据央视新闻报道,10月22日起到10月底前,为市场化交易过渡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的燃煤发电企业原来按基准电价卖给电网企业的电量,可以自行与电力用户直接市场化交易;11月起,燃煤发电企业所有电量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实行上下浮动的市场化电价。

  报道称,南方电网正在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交易,对还没有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公司代理从电力市场购电,12月1日起,执行代理购电价格。

责任编辑:纪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