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天津9月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春艳)“民告官,真见官”。今天上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组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法院向各级行政机关发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698件,实际出庭6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8.68%。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蔡志萍表示,行政审判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争议,“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近年来,天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实现大幅提升。今年1至6月,全市法院向各级行政机关发出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698件,实际出庭61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8.68%,环比增长17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行政审判指标实现“两升两降”,行政审判质效明显提升,行政诉讼案件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率同比下降11%,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天数同比减少17.95天,结案同比增长26.51%。
据统计,天津市法院每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6000余件,如果每件案件都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也会给行政机关负责人正常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带来一定影响。对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方红介绍,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但是还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为此,天津高院分项细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重大、行政公益诉讼、群体性诉讼等案件的类型、案由,并在全市法院执行。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当庭发表实质性解决纠纷的意见,有效压缩了等待行政机关协调处理和答复解决意见的时间,人民群众的行政诉求能够及时实现。上半年,天津全市法院结案4328件,同比增长26.51%;一审行政案件和解撤诉337件,同比增长49.1%。
“虽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很大差距。”蔡志萍说,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为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