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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拟修改: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 社会抚养费或将取消

发稿时间:2021-08-13 13:58:00 作者:王亦君 焦敏龙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1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亦君 焦敏龙)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于8月17日至20日在京举行,将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今天在记者会上介绍,修正草案立足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

  臧铁伟说,今年5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起草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修正草案规定: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删除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

  修正草案同时提出一系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包括:国家采取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规范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

责任编辑: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