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八一”正式施行!侵害军人名誉检察机关可提公益诉讼
发稿时间:2021-07-28 22:17:00 来源: 红星新闻
2021年6月1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该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有哪些创新点和亮点?特别是待遇上最新的保障亮点涉及哪些?7月28日,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防军事立法专题采访中进行了权威解答。
郭林茂表示,《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是一部全新的法律,可以说亮点纷呈。如通过专设“军人地位”一章,第一次为一个群体通过立法明确它的法律地位,中国军人不仅拥有了党的文献上的政治地位,从此还拥有了法律明确的法律地位。此外,《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在原法律草案的基础上,丰富了军人荣誉的政治内容,增加了针对性的保障措施。
法律完善军人荣誉内涵:
军人英雄模范事迹纳入全民学习教育
郭林茂介绍,《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完善了军人荣誉的内涵。规定军人荣誉是国家、社会对军人献身国防和军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褒扬和激励,是鼓舞军人士气、提升军人战斗力的精神力量。
“这样规定,展示军人荣誉的政治性、崇高性、引领性,体现军人荣誉的鲜明导向作用和强烈的感召作用。” 郭林茂如是说。
郭林茂还介绍,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队建设“四有”“四铁”的重要论述,《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规定军队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英雄主义教育,强化军人荣誉意识,培育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锻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部队。“这样的规定,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引导军人在崇尚荣誉、珍惜荣誉的同时,争取荣誉。”
此外,《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军史学习教育和宣传军人牺牲奉献精神、军人英雄模范事迹纳入全民学习教育中和学生国防教育中。规定全社会应当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历史,宣传军人功绩和牺牲奉献精神,营造维护军人荣誉的良好氛围,各级各类学校设置的国防教育课程中,应当包含中国人民解放军光荣历史、军人英雄模范事迹等内容。
法律保障更全面:
建立健全军人教育培训体系,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关于军人保障方面,郭林茂介绍,审议通过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在原草案的基础上,增加了近10条涉及10几项措施,大致体现几个特点。第一,更全面。比如,针对女军人的身体特点,法律增加一条规定,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既考虑到保护的一般性,又照顾到保障的特殊性。” 郭林茂说。
再如,为满足军人的未来发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在原草案的基础上增加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军人教育培训体系,保障军人的受教育权利,组织和支持军人参加专业和文化学习培训,提高军人履行职责能力和退出现役后的就业创业能力。
“既考虑到军人服役期间的履行职责,又照顾到军人退役后的就业创业。” 郭林茂这样说。
法律保障更具体:
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应为军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郭林茂介绍,审议通过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在原草案的基础上对军人保障更具体。
他举例,原草案对国有企业招录随军家属就业,只作了原则的规定,审议通过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将原则性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为,国有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应当按照用工需求的适当比例聘用随军家属;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可以按照用工需求的适当比例聘用随军家属。
再如,原草案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审议通过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军人子女提供当地优质教育资源,创造接受良好教育的条件,并把军人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惠制幼儿园的户籍所在地扩大到军人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所在地。
法律保障更有效:
军人家属有望获得相关证件,侵害军人荣誉、名誉等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郭林茂还介绍,审议通过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在原草案的基础上对军人保障更有效。
他举例说,原草案规定,军人家属依法享受相关待遇,但如何证明是军人家属是现实中的问题。审议通过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增加规定军人家属凭有关部门制发的证件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保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制定。
军人合法权益受侵害后,该如何解决?《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除了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外,又增加规定,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和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使权益保障更有效。
法律保障更突出:
明确军人立战功高于平时享受礼遇和待遇
此外,郭林茂介绍,审议通过的《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在原草案的基础上对军人保障更突出。
他表示,这部法律以服务军队战斗力建设为目的,突出对立有战功军人的优先优待保障,体现备战打仗的鲜明导向性。比如,原草案关于军人荣誉的规定,未突出战时荣誉的特殊性。经修改,《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军人执行作战任务获得功勋荣誉表彰的,按照高于平时的原则享受礼遇和待遇。
在待遇保障上,《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对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明确规定待遇保障从优。
红星新闻记者 张炎良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