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张家文:建议修改完善防沙治沙法律制度

发稿时间:2021-03-05 15:36: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张亚云)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县长张家文提交了关于修改《防沙治沙法》的议案,建议尽快启动《防沙治沙法》的修法工作,对防沙治沙法律制度作出修改、充实和完善。

  张家文表示,200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正式施行。经过近20年的生态建设,我国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逆转,沙区生态逐步改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防沙治沙法》的立法宗旨、理念等应该作出变化,防沙治沙面临着新形势新问题,需要通过修法,对防沙治沙法律制度作出修改、充实和完善。

  张家文代表认为,随着防沙治沙进程的深入,《防沙治沙法》与治沙实际不相适应的情况不断显现,一是法律制度不健全,缺少荒漠资源产权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不完善,营利性治沙与公益性治沙之间界定模糊,实践中存在行为难判定、法律难操作的问题;二是调整范围不全面,对治沙成果保护的规定较少,缺少对“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进行修建公路、铁路等建设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规定;三是法律责任缺失,法律责任主体不明确,“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易导致责任推诿的情况,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中刑罚制裁占比较少,约束力较弱。

  张家文代表建议,尽快启动《防沙治沙法》的修法工作。第一,优化法律理念,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等理念入法,充分考虑防沙治沙与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联系,强化系统防治、科学防治,加强对参与主体的权益保障,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的协调统一。第二,要完善法律制度,针对现有法律的缺陷,补强弱项,填补漏洞;全面总结与防沙治沙相关的改革成果以及成熟的防治经验,将其上升为法律;修改已与新时期防沙治沙实践不相适应的制度机制,坚持立改废并举,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及时性、实效性、可执行性,在防沙治沙方面形成更加完备的制度、提供更加有利的法律保障。第三,细化法律责任,对防沙治沙法律责任的主体、方式、实现途径等予以细化,加大对破坏沙化土地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法律责任追究,提高法律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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