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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继母虐童案”生父受审称“愿意用余生赎罪” 生母递交谅解书

发稿时间:2019-07-04 15:4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张子模 摄 

  中国青年网西安74日电(记者 代红玉 通讯员 张子模)74日,陕西遭虐待男童生父赵某被控虐待罪、遗弃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受审,案件审理从上午九点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二点二十分,全长三个半小时。 

  代理律师邓学平接受采访。张子模 摄 

  赵某称对孩子继母虐待行为不知情 

  庭审结束后,代理律师邓学平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本次庭审中,他主要从赵某应当知情孙某的虐待行为、赵某符合虐待罪和遗弃罪构成要件、民事赔偿的象征意义和实际意义、虐童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本案的警示教育意义等五个方面发表了代理意见。 

  而法庭上男童鹏鹏(化名)生父赵某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庭审中他多次表示自己对继母孙某的虐待行为不知情。“赵某说孩子继母给他的说法是孩子自己擦伤的、摔伤的,并且赵某在场时,孩子继母从来没有虐待过,甚至都没有骂过孩子,所以事情发生后,他也很震惊。”邓学平说。 

  此前,鹏鹏继母孙某被判16年,生父赵某在失踪一年半后被抓获。对此赵某解释是因为舆论压力太大,自己百口莫辩,无法承受。赵某还表示,失踪期间,他一直通过互联网密切关注着鹏鹏案的进展。 

  庭审结束,涉案人员坐车离开。张子模 摄 

  孩子生母递交谅解书 赵某称愿用余生赎罪照顾鹏鹏 

  “今天庭审过程中,鹏鹏生母柴女士向赵某核实,如果释放是否愿意照顾鹏鹏,赵某表示愿意用余生赎罪,定会照顾鹏鹏,不会再次逃跑。”邓学平说,孩子生母柴女士当庭向法院提交谅解书,希望法院对赵某轻判。这种案子中,谅解有着重要作用,所以柴女士提供的谅解书,一定会对法院的量刑有影响,但由于民事赔偿部分的票据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法院今天没有当庭宣判。 

  对于赵某称其对孩子遭继母虐待不知情的回应,邓学平认为赵某作为一个正常人,应当能够发现和知情孩子继母存在的虐童行为。而对于虐待罪,检方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一到二年有期徒刑;对于遗弃罪,检方给出的量刑建议是三到五年有期徒刑。对于民事赔偿部分,两人对金额均无异议,表示愿意赔偿,但没有能力赔偿。 

  孩子生母柴女士接受采访。张子模 摄 

  生母:会一直照顾孩子 不会推卸责任 

  走出法庭,提及案件,孩子生母柴女士几度落泪。“我给法院递交了谅解书,因为考虑到,如果孩子醒来知道父亲在监狱里也会难受,另外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能够给孩子更好的照顾。”柴女士说,由于病毒感染,鹏鹏近日还住在西京医院重症监护室。 

  虽然递交了谅解书,但柴女士表示其实心里非常矛盾。她说:“因为他的纵容,对孩子继母的信任,才给孩子造成这么重的伤害,中间孩子出事,他失踪这么长时间,对孩子不闻不问,没有尽一个父亲的责任,其实我特别恨他。但孩子需要一个爸爸,我就想着孩子肯定有好的一天,不希望孩子醒来以后听别人说爸爸在监狱里。” 

  对于赵某称其对孩子继母虐待不知情的回答,柴女士坦言,据他对赵某性格的了解,认为赵某很可能受到了孩子继母的哄骗,“我觉得他还是很爱孩子的,之前也没动手打过孩子,也很关心,可能跟孩子继母成立新家庭后,也产生了一些家庭矛盾,为了家庭的和谐,才会这样。” 

  许多网友对柴女士递交谅解书的行为表示不解,甚至质疑其想推卸责任,对此赵女士回应:“不管赵某能否缓刑出来照顾孩子,作为母亲,我都会一直守在孩子身边,不会放弃,也希望大家不要对这个有啥疑问,我不会逃避责任。” 

  律师:案件给社会留下深刻警示和教育意义 

  介入代理鹏鹏案已经两年多,邓学平感触颇深。他强调,这个案件给社会所留下的深刻警示和教育意义,不应随着案件的结束而终止,相反应当作为典型案例让更多人重视和反思。  

  此外,邓学平表示,虽然柴女士申请不公开审理,但他认为这种案子应当公开审理,并且应当通过网络进行直播。 

  “因为虐童这种行为,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它突破了我们任何人所能接受和容忍的道德底线。”邓学平说,不管今天怎么庭审、两个人怎么判,鹏鹏的病情都不会好转,所以我们需要通过这样的案件的典型意义去教育广大的公众,让大家更加关护儿童,对虐童行为零容忍。 

  躺在病床上的鹏鹏。图片来源于微博账号呼唤鹏鹏”  

  中国青年网此前报道回顾:  

  2017329日上午,鹏鹏继母孙某抱着昏迷不醒的鹏鹏来到渭南市第一医院,当时鹏鹏心脏已经停止跳动。经过抢救,鹏鹏的心脏重新开始跳动。医生随后在给孩子检查时,发现孩子浑身伤痕累累,并已经多处化脓感染、全身肿胀发紫、严重贫血营养不良、膝盖因长期跪地溃烂血肉模糊、整个头颅大量淤血、颅骨多处软组织损伤,医生报警。  

  鹏鹏生母柴女士在接到鹏鹏父亲打来的电话后,当天中午从西安赶到了渭南市第一医院,鹏鹏当时在医院抢救中。  

  警方当时即介入调查,发现鹏鹏身上的伤是由鹏鹏继母孙某所为。 

  男童鹏鹏的亲生母亲柴女士告诉中国青年网记者,2008年,她和前夫结了婚,2015年的12月离了婚。4岁的鹏鹏一开始跟随柴女士生活,20163月份鹏鹏的父亲将鹏鹏带走,不让其见孩子,柴女士起诉至法院,但最终未获得监护权。后来由于前夫将柴女士的微信电话等联系方式拉黑,所以她不知道孩子被虐待,直至鹏鹏被送到医院。而鹏鹏的爷爷奶奶之前并没有将孙子遭殴打这件事放在心上,直到出事才来看他。  

  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鹏鹏的父亲于2017年下半年与孙某再婚。鹏鹏父亲是铁路道岔维修工,因为长时间在外工作,鹏鹏和孙某生活在一起后,孙某对孩子进行罚站、罚跪、暴打等方式虐待,用废电线将孩子手腕绑住拴在阳台上,不让其自由活动。  

  中国青年网记者看到鹏鹏之前在相关医院的初步诊断单显示:急性特重性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硬膜下血肿,脑疝形成。鹏鹏在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的《住院证》显示,送医时,鹏鹏属于“危重”情况,初步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颅脑损伤、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裂伤……情况危急。  

  该案代理律师邓学平2017714日发布关于“鹏鹏”被虐待案的律师声明。 

  20181030日,案件一审宣判,鹏鹏继母两罪并罚获刑十六年。 

责任编辑:赵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