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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启动

发稿时间:2019-07-04 14:57:00 作者:杨月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3日电 (记者 杨月) 北京市第12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工作即将开始!中国青年网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这次评选首次增加社会化评选环节,通过开通微信投票链接的方式,方便大众直接参与评选,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发布会现场。北京市民政局供图

  北京市民政局副巡视员张青之代表本届评委会办公室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总书记年初“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的指示要求,积极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社会氛围,北京市开展此次评选表彰工作。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000年北京在全国率先出台《北京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及《实施办法》,把见义勇为权益保护纳入政府职能,具体由北京市民政局负责并设立专门处室,各区设立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2002年9月成立了首都见义勇为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在北京市形成了政府强力主导和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的体制机制。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共确认见义勇为人员1700余人,因见义勇为伤残29人,因见义勇为牺牲56人,15人被评定为烈士,评选表彰“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模范群体)”416人,“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59个,其中47人被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荣誉称号。这些见义勇为英雄们或面对犯罪分子临危不惧,或面对灾害事故勇往直前,在面临生与死的考验时,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为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上介绍了第十二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及好市民”评选表彰工作相关情况,确了具体的评选范围和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奖励形式等。据悉,8月中下旬将开通微信投票链接,通过大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确定“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市民和模范群体)”以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名单,并按照评选程序对社会公示、履行报批手续。之后还将举办表彰及宣讲报告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和资金统发管理,确保见义勇为资金发放安全规范。

责任编辑:墨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