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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根治欠薪顽疾——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

发稿时间:2019-05-19 08:01:00 来源: 光明日报

  【诚信建设万里行】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确保付出辛劳和汗水的农民工按时拿到应有的报酬。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集中公布的新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表明,工程建设、制造业、餐饮业等行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8年1月实施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目前取得的效果如何,能否从根本上去除欠薪顽疾?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局长王程。

  记者:2018年1月1日,人社部开始实施“黑名单”管理制度,如今已一年多,效果如何?

  王程: “黑名单”制度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凡列入“黑名单”的组织和个人,将由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其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通过加大违法成本达到使其“不敢欠”“不愿欠”的目的。“黑名单”制度的设立对严肃查处拖欠劳动报酬违法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有拖欠劳动报酬倾向的用人单位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记者:当前,整治欠薪力度不断加大,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仍屡屡发生,根源何在?

  王程: 我认为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方面,部分地方政府为了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超过当地政府财政允许范围大搞开发建设,一旦财力跟不上,就容易导致政府工程项目欠薪。而另一方面,建筑领域“低价中标、层层转包”现象普遍存在,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获得工程中标,必然会在工程款上产生纠纷,这种纠纷往往转嫁到农民工的工资上;在层层转包的过程中,利润也会被层层抽取,一旦承包商因资金困难或无利可图而携款逃跑,最终工资落空的还是处于底层的农民工。近年来,通过加大整治力度,这些问题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观。

  记者:未来,如何使“黑名单”管理进一步落地,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王程: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好“黑名单”管理制度。一是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工作力度,使其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凡符合条件的要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做到应列尽列。二是做好归集推送工作,地方人社部门要及时认定,按时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定期归集,适时公布,使这项制度真正成为加强信用建设惩戒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化制度。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落实好多部门联合惩戒措施,使这项制度的影响力、震慑力进一步提升,从而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邱玥)

责任编辑:赵瑛